黄冈企业商标申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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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企业商标申请怎么办理?

作者:黄冈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9 08:31:41

谎称能保证成功注册、加急、优先办理黄冈商标注册。工商部门提示:商标注册要经过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核准注册公告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商标代理组织的上述承诺系无效承诺。熟人好办事是人们的习惯思维,某些商标代理机构就利用这一点,会经常告知或暗示申请人,代理机构与商标局有关系。

据悉,商标局有5个审查处,每个审查处有对应的审查类别,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都是按照审查进程随机分配的,商标注册申请自受理后,起码需要10个月以上时间才会被送到审查员手中,每个商标的审查都要经过各审查处的多个工作环节的审查和复核。而且,商标局还要对审查员不定期调整变动,最终某一个商标被分给哪个审查员进行审查,事先是根本无法确定的。所以,所谓拿商标局有关系来说事,保证成功之类的承诺,完全是忽悠人的,是彻头彻尾的谎话。

据了解,最近有两种新的诈骗伎俩。一种是假冒国家机关威胁企业注册商标;另一种是所谓打配合,就是几个人相互给一个客户打电话,有冒充国家机关的,有冒充企业所在地的代理公司或调查公司的。据悉,这种打配合,目前已经成为某些不法商标代理公司开拓业务的手段。工商部门强调,所谓地方工商局的注册中心、直属机构云云,都是骗人的鬼话,工商部门绝对不可能介入企业申请注册商标领域,更不可能招揽商标代理业务。

拿加急注册来说,按规定注册一件商标,从查询-申请-核准-公告-发证,一般需14个月左右,有异常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因此,部分代理机构低于10个月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宣传是不现实的。申请人可要求将低于10个月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承诺写进代理合同,并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代理机构不能签署这样的合同,仅停留于口头,则基本都是虚假承诺。

尽管商标局一直在努力解决待审商标积压的问题,商标注册周期有望缩短,但这周期缩短并不是商标代理机构所能够承诺的,即使作出承诺,要么是骗人,要么是属于无效承诺。对于这点,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切勿上当受骗。业内人士认为,商标代理是一个行业,知识产权行业包括商标代理、专利代理和版权登记三个子行业,目前做的最乱的主要是商标代理行业,其实商标代理行业的诈骗手段并非高明,只不过是通过歪曲法律规定,或利用民众缺乏商标法的和申请流程的知识等,来达到诈骗客户的目的。

有识之士认为,中国商标申请量的急速增长,其实算不得知识产权或商标意识的觉醒,而是这些代理公司追求不当利益所驱使下的产物,其结果会造成商标资源的巨大浪费。有识之士呼吁,国家应尽快完善商标代理行业法律法规,严格商标代理行业准入和职业资格准入,不要让神圣的知识产权沦为某些不法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渔利的工具。

商标什么情况下会被注销:

1、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a.商标使用了违禁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来使用;b.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

2、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方可以在黄冈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知名商标所有者不受五年时限的限制:a.复制,临摹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很容易引起混淆b.复制,临摹或者翻译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造成知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c.未经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将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代理人或代理人的商标,并由代理人或代理提出异议;d.商标中存在商品的地理标志,商品不是来自商标标识的地区,这会误导公众。但是,除了善意注册的除外;e.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抢先注册他人使用过的商标,并以不正当手段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1和2两种情况下,依法撤销的商标专有权,并视为专有权自始即不存在。关于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的判决和裁定所作出的商标侵权案的裁定,以及已执行的商标转让或使用许可合同,但不具有追溯力;但是,由于商标注册人对他人造成的恶意破坏,应给予赔偿。

驳回通知书遗失不予补发。

如参与诉讼活动等,需查询复制涉案商标驳回通知书的,经办人应按要求提交文件,符合要求的,可提供驳回通知书复制件。“商标档案查询须知”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如何办理商标档案查询”查看。

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被吊销企业的存续分为吊销未注销和吊销已注销两种状态,申请人可根据该注册黄冈商标注册人的存续状态办理转让或移转手续。

近年来,随着商标代理行业的迅速发展,其中个别代理公司为追求高额利润,采用一些违法手段招揽业务。现对一些商标代理违法案例进行剖析,以期达到警示作用。

一、给企业打电话或发传真,以企业名称混淆商标进行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招揽商标代理业务,事先收集有关企业的信息,在定向发给企业的传真件内容中谎称有第三方公司正将受害企业的字号委托其申请黄冈商标注册,进而诱导受害企业委托其代理商标注册。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8万元。点评: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来说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应该一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字号都需要用商标注册进行保护,虚构企业字号或版权事实误导企业注册商标都是违法。

二、对外宣传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名义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为招揽业务,在其使用的《受理通知书》等多种自制文书材料的抬头上印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字样,同时在其网站上宣传本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在经营的商标数据中心网站上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北京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点评:目前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仅需在地方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即可。所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是属于虚假宣传。

三、以商标受理申请混淆商标核准注册,以虚假的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在联系业务时口头承诺商标注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该公司和商标局长期合作达成协议,商标注册成功率达到98%。代理合同一式3份,客户、总公司、商标局各1份。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罚款3万元。点评:商标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个别商标代理公司口头承诺保证商标注册成功,实际合同签订的却是商标注册受理通过。

四、利用网站对本公司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网站企业简介中宣称该公司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专利局首批指定成立的商标、专利代理机构之一,经查实,该公司无法提供相关依据,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处以1万元罚款。点评:企业的网站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使用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

五、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在我市冒用分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经营。案例:济南某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我市租用场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通过印制的台历、网站招聘信息等宣称其为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员工名片、工作牌上标注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被处以5万元罚款。点评: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如在我市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公司或办事处方可进行经营行为,否则即构成无照经营或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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