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标注册

联系我们

  • 黄冈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产品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示 > 四川商标注册

四川商标注册

四川商标注册

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法律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四川商标注册也有了一定程度上的认识。在众多的商标注册事宜中,对商标注册类别的判断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只有对商标类别有个正确的判断,才能使商标查询结果正确,从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现在化妆品行业蓬勃发展,化妆品是和女性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很多人对化妆品商标注册类别属于哪个类十分关心。现在就由小编来为大家简单讲解一下。化妆品商标注册类别是什么呢?化妆品商标注册类别属于商标注册类别的第三类。第三类:个人用除臭剂、化妆、卫生制剂。大家以为在化妆品商标注册的时候只要填写这个类别就可以吗?那就错了。

第三类只是一个大类别,下面还细分了每种商品的类型。而化妆品是属于细分里面的06类别,所以在化妆品商标注册的时候,要填写0306才对。因为商标注册分类分为45个类别,里面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类别分得很细,所以导致存在一定的盲区。很多人申请人往往就是因为商标类别判断不准确导致查询结果有误差,给注册商标带来一定的风险。

黄冈商标注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大量的商标知识去辅助完成之余,还需要处理后续很多的事情。所以,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前期工作中,要对商标注册类别有个准确的判断,才能使查询结果减少误差,进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的机会。听完了关于商标注册的类别介绍,在注册商标上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进网站咨询我司小编哦!

商标注册是有风险的,所以在准备注册商标之前,商标注册的一些基本的知识还是需要了解一下。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5、在不发生申请补正、被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一件商标从申请到领取《商标注册证》大约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

6、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7、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通俗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后,应在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其实,商标转让合同是有的,因为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一定要注意。

1、 转让人应注意:

一、受让人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限制依法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人?

二、商标转让费尽可能约定分期支付。合同签订时已支付部分费用的,其余部分在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协议应避免在商标转让批准公告后一次性支付?

2、 商标受让人应当注意:

一、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商标转让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有效。合同应附有商标注册证。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仅要依赖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还要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此外,还需了解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与转让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是否一致。转让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与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地址不一致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二、为了防止不同的生产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而产生混淆,造成消费者的误解。应当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与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后续的商标转让不影响在先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可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使用该商标,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的许可状态。

3、 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注意:

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受让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核准公告之日未取得商标专用权,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义务应当明确约定?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明确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事实上,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商标转让合同时,必须充分了解和理解所转让的商标,并在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地规避法律风险。

上一产品: 商标注册号

下一产品: 商标注册原则

版权所有:黄冈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